穗教基教〔2021〕7号
各区教育局,市教研院,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局属普通高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市级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遴选工作,经各区(校)申报、答辩和专家审核,确定了首批2个示范区、20所示范校和27个学科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为做好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建设任务
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途径,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研究制定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准确定位建设目标,明确建设任务,在课程建设、课程管理、教学改革、考试评价、资源开发、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专业支撑、条件保障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抓好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建设重点,形成有效经验
各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理念要求的同时,基于本地改革基础和传统优势,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优势和特长,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开发选修课程、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办学质量评价和多样化特色发展等重点环节实现突破,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形成有效解决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示范区要加强区域课程规划和实施管理,强化课程组织管理,统筹推进区域教学改革,加强考试评价研究指导,加强区域教研工作,建立相应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对薄弱区域的帮扶。各示范校要围绕构建以全面育人为导向的教学评新生态,全面构建五育并举的学校课程体系,创新课程组合资管理方式,深化教学改革,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新课程培训基地和学科基地建设,通过校长教师挂职交流或跟岗学习等方式,加大对薄弱高中和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力度。各学科基地要积极开发地方性学科特色课程,探索课程实施方法与实践策略,建构学科教学基本范式或学科教学实践模型,形成一批典型教学案例,深化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方式改革,在推动学科建设、学科教学与评价改革发挥辐射、示范、引领作用。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实效
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有关专业机构为示范建设提供专业服务。市教研院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等工作,组织专家对示范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宣传推广,对示范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各示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管理评估、制度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各项工作。各示范校、学科基地建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统筹落实相关工作。各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要健全教研工作机制,开展全员培训和常态化教研活动,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难点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专业服务与支撑作用。
从2021年开始分批启动建设工作,每批建设周期为3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本区(校)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建设工作三年规划(体例参考附件2)和2022年度工作方案(体例参考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市教育研究院(扫描件发邮箱)。示范校、学科基地分别报送三年规划和年度方案,省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研院。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
附件:
1.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市级示范区、示范校和学科基地名单
2.示范区(示范校、学科基地)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内容体例参考)
3.示范区(示范校、学科基地)建设2022年度工作方案(内容体例参考)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市教育局联系人:吴勇,联系方式:22083673。市教研院联系人:姚炜,联系方式:13751753743,E-mail: gzjyyjy@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